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信息来源:财政部 点击:次 | |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财政部对《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0年11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资产管理司(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2020年10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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