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时间:2015年07月24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贵州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黔价认<2004> 05号
 
收费项目 计价
单位
收费起点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 涉案财物价格鉴定:
    1. 对司法机关审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例中涉及的财物价格鉴定;
    2. 对行政执法案件中涉及的财物价格鉴定;
    3. 对仲裁机关审理仲裁案件中涉及的财物价格鉴定;
    4. 其他涉案财物价格鉴定。
元/次 100元 1万元以下(含1万元)按4%收取;1-10万元(含10万元)按3%收取;10-50万元(含50万元)按2%收取;50-100万元(含100万元)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按0.5%收取。 1、具体收费标准以实际鉴定值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收。
2、该收费标准不含技术鉴定费、鉴定人员差旅费。
3、重新鉴定减半收费,谁申请,谁付费。
二、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复核裁定 元/次 300元 同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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